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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第一条 为适应贵州云上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上大宗”)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会员理性消费,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商品现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行政规定(试行)》《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云上大宗及其会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会员的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会员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会员,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员是主要指消费会员,是符合云上大宗准入条件并获得会员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条 云上大宗作为平台,提供现货市场管理、设施及相关服务,作为创新现货交易+电商购物相融合的新型电商现货市场,挂牌交易的对象以特色质优农产品为主,此类产品本身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会员的消费需求和消费体验。
第五条 消费会员参与挂牌产品购买、交易及消费,应当熟悉云上大宗相关业务规定,了解挂牌产品风险特征,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确定交易目标,客观评估自身的经济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挂牌商品的认购、交易及消费。
第六条 云上大宗采用的是商品购销交易模式,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成为云上大宗市场的消费会员:
(一)属于云上大宗会员管理办法中消费会员的管理范畴;
(二)经云上大宗认可的其他个人消费会员。
第七条 个人在云上大宗办理消费会员开户手续时,须清楚充分理解云上大宗相关的风险提示,并严格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消费能力、现货市场知识、风险承受能力、网络经营推广能力、年龄等审慎参与现货市场经营活动。
第八条 云上大宗组织具有独立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培训机构对会员进行现货相关知识、法律法规、风险警示以及诚信认证等方面培训学习。
第九条 消费会员可以参与挂牌商品的正常认购提货消费或5个交易日后选择挂牌转让等,也可以享有参与挂牌企业的正常营销活动。
第十条 消费会员参与认购、交易挂牌产品前应书面或电子签署《风险告知书》《入市协议》等。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对个人参与购销挂牌产品有限制性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云上大宗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消费会员准入条件和限购消费量等。
第十三条 消费会员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云上大宗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现货交易风险。不得以不符合会员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交易履约责任,或拒绝承担现货交易风险。
第十四条 消费会员应当配合云上大宗严格执行适当性管理,如实提供开户资料、资金账户情况等信息,不得隐瞒、阻碍和拒绝。
第十五条 云上大宗对所有开户的消费会员进行开户交易风险提示,并对消费会员提供主动提醒、动态跟踪、定期检查等,同时通过云上大宗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及时或定期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第十六条 云上大宗消费会员违反本规则规定,云上大宗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谈话警示;
(二)公开谴责;
(三)警告;
(四)责令改正;
(五)暂停交易资格;
(六)取消交易资格;
(七)实施市场禁入。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云上大宗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